散装白酒经营环节整治行动
食安成都共建共享
“不得标注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餐饮自制泡酒标识应当标注泡制日期”、“散装白酒标识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散装白酒,以及餐饮自制酒的标识和管理将有新变化。10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起草了《成德眉资地区散装白酒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都市加大了对散装白酒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对标签标识不规范、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行为、流动销售白酒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亮点频出。
四市共管,规范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销售“身份标签”
“为落实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范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标识标注,保护消费者和有关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联合起草了《成德眉资地区散装白酒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成德眉资地区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成都市首次对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的标识进行规范。
记者了解到,在成德眉资四市,餐饮自制泡酒应当标注名称、泡制材料表、泡制日期、酒基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内容,散装白酒应当标注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生产者、食品批发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并且明确规定餐饮自制泡酒、散装白酒容器或标识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明示、暗示或者强调该酒适合特定人群,不得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目前,《征求意见稿》全文已可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