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餐、商业应酬,难免喝酒。但是东莞又发生了一起喝酒猝死的惨剧!
日前,东莞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东莞29岁的小陈跟两名同事一起喝酒,小陈喝了二三两白酒后猝死,小陈的家属把两名同事告诉法庭,索赔近40万元人民币。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小田、小杨和死者小陈是多年的好朋友,平常没事大家会聚在一起喝两杯。去年12月14日,他们约好一起在小田家里聚餐喝酒,三人喝得很开心,小杨因事先走了,死者小陈躺在小田家的沙发上休息。
晚上九点左右,小田看时间比较晚了,想叫醒小陈早点回家休息,没想到走到小陈跟前,竟发现他脸色十分苍白,见状不妙,立即给公司领导及小陈家属打了电话,随后还拨打了急救电话,小陈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同事回忆,事发当天,小陈只喝了两三两的白酒,酒量是他平常喝的一半不到。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死者心血中的乙醇含量为.6mg/ml,未达到一般致死血药浓度-mg/ml,饮酒并非直接致死原因,只是其致死的诱因。
死者家属:同事有责任,需赔偿40万
小陈突然死亡,其家属十分痛心,并认为这一切都是“喝酒”惹的祸。小陈姐姐表示,弟弟平时热爱运动,身体状况一直很好,也没有嗜酒的习惯,突发死亡肯定与过量饮酒脱不了关系。
而且当晚小田发现小陈状况不妙时,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而是先给公司领导打电话再辗转家属,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间。
另外小杨、小田和死者小陈一起喝酒,应有善意提醒和防止事故发生的义务,在死者不省人事的情形下,没有及时送其就医,二人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因此要求向二人索赔元。
目前该案法院还在审理中。
相关链接:
东莞一男子聚餐醉酒死亡,同桌6人赔偿24万
东莞第一法院今年上半年审理了一个案子:东莞一男子跟朋友聚餐,结果喝酒太多死亡,同桌六人被判负有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约24万元。
去年3月25日,朱某在饭店跟几个朋友吃饭,同桌有朱某的工友及工友的朋友,以及饭店的老板。大家喝的很嗨,聚餐期间,同桌的不少人给朱某敬酒、劝酒。最后,因为饮酒过度,朱某因呕吐物堵塞气管导致死亡。朱某家属把同桌聚餐的6人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理应清楚其过度饮酒的严重危害,而其本人却罔顾自身安全饮下大量白酒、“劲酒”和啤酒,应对其自身死亡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六名被告应当意识到朱某醉酒程度较为严重,应马上送医以保障其身体及生命安全,但是他们并没有将醉酒的朱某及时送医,导致朱某因醉酒呕吐堵塞气管窒息死亡,六被告对朱某的死亡存在过错。最后,法院一审判决6人一共赔偿约24万元。
喝酒要适度!请量力而行!
酒友劝酒也要适可而止!
来源:我们的东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