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惹的祸天台一男子喝掉三瓶白酒后,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有李白斗酒诗百篇、曹操煮酒论英雄的传世佳话,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脍炙人口的佳作。更有小酌怡情之说……

“酒”惹祸了?why?

天台一男子喝掉三瓶白酒后,做出疯狂举动,砸饭店、砸车又伤人。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已被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杨某是四川人,平日酒量颇大,2瓶白酒不在话下。年10月5日晚,杨某在三门喝了两瓶白酒后,又在天台某饭店点了一瓶白酒,一直喝到凌晨三四点。杨某与朋友发生争执,就拿起酒瓶、餐具乱敲乱砸,还将冰柜的玻璃砸得粉碎。

杨某离开饭店后,在街边晃荡,看见停在路边的一辆马自达,拿起酒瓶将车的挡风玻璃砸得粉粹。接着他爬上街边的另外三辆车,用脚猛踩挡风玻璃和引擎盖,四辆汽车的挡风玻璃均被损坏。

砸完车,杨某又抢走环卫工人的扫帚,追打路边一名中年女子。并拿着扫帚不停地挥打向街边的人群。接警而来的民医院醒酒。结果,医院里挣扎着又将隔壁床一老人踢了。

酒醒后,杨某完全不记得醉酒打砸的事实,办案民警让他看了监控,他居然不敢相信自己酒后会有如此疯狂举动,杨某悔不当初。经价格认定,涉案汽车和冰柜损失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整。

做了这么多疯狂的事,酒醒之后竟然什么都不记得,太匪夷所思了!

年1月17日,杨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检察官说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

检察官提醒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寻衅滋事案件中,酒后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占了很大一部分,该案中杨某正是因喝醉酒无故随意殴打他人,毁坏他人财物而被提起公诉。虽然杨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但是触犯法律,终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临近春节,亲朋好友间聚会增多,喝酒助兴已成既定习俗,但过量饮酒会导致人反映迟钝、行为失控,甚至由此引发刑事犯罪。因此饮酒一定要有节制,管住自己,也是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via天台检察

……………………广告推广……………………

广告宣传

活动策划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ozuozixun.com/afhzz/718.html

当前时间: